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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客户货款收不到,业务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23-05-24 14:20:38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这种交易风险应到由公司承担。
  • 公司货款收不回来,不能将责任全部推卸到业务员身上,业务员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不需要承担责任,与业务员无关。
  • 您好,客户货款收不到看情况而定.
  • 建议你走法律程序,属于侵权纠纷
  • 你好,您这边被拖欠多少货款
  • 你好,请问是什么原因不给呢
  • 是业务的原因直接导致的吗?
  • 你好!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
  • 您好,可能没有业绩提成


  • 法律分析:公司货款收不回去,不能将职责全部推卸到业务员身上,业务员对此不承受赔偿职责。业务员销售货物或是催收货款均是代表公司作出的做法,在法律上业务员能够视为公司的一个代表人,其所作出的做法并不代表其个人而是代表公司。其代表做法所得到的利益也是归公司所有,自然在出现呆账坏账的时候也应由公司来承受这个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不列、少列收入”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除了补缴税款之外,税务机关以未缴纳税款为基础,从滞纳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年化18%)的加收滞纳金。

  • 公司货款收不回去,不能将职责全部推卸到业务员身上,业务员对此不承受赔偿职责。业务员销售货物或是催收货款均是代表公司作出的做法,在法律上业务员能够视为公司的一个代表人,其所作出的做法并不代表其个人而是代表公司。其代表做法所得到的利益也是归公司所有,自然在出现呆账坏账的时候也应由公司来承受这个不利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不列、少列收入”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除了补缴税款之外,税务机关以未缴纳税款为基础,从滞纳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年化18%)的加收滞纳金。
  • 公司货款收不回来,属于公司与购货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与业务员无关,业务员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你好,看协议的约定是否担责任
  • 这个业务员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服务,公司货款收不回来,属于公司与购货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与业务员无关,业务员不承担责任。不过,如果业务员在拓展业务时严重不负责任,具有重大过失,导致公司货物被骗,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业务员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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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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