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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辞职 有四个月保险没给交。找原单位也不管

劳动纠纷
2023-05-24 14:08: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维权。


  • 法律分析:1.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补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任要补交社保。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议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如果未缴纳保险,则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没交社保为理由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仍应补交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如果单位补交,个人也应补交。另外,由于单位违法,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也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也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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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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