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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遗传性肝炎,有没有哺乳期?能起诉离婚吗?女方一直胡搅蛮缠。跑到各种地方闹事

婚姻家庭
2023-05-24 11:50: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矛盾很激烈,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起诉
  • 您好,现在是对方不同意离婚吗
  • 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的情况: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2、如果一方不愿意办理离婚,另一方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情形可以是夫妻一方重婚或者在外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曾经虐待另一方或家庭成员。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已经满两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具备下列条件的,当事人才能起诉离婚: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一方生病期间可以起诉离婚,不受限制,受限制的离婚,有以下几种情形: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协商不了
  • 女方哺乳期,男方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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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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