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事人跟别人发生口角有肢体接触,被派出所行政拘留7天,现在被起诉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各种费用,现在被告人应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
2023-05-24 09:58: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被告人可以积极参加应诉,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答辩。
  • 应诉处理,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后赔偿。
  • 法律分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关于医疗费等损失,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需要就具体情况再作判断
  • 法律分析: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主要包括受害人因为不法侵害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具体数额以双方协商为主,不能达成一致即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