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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交通事故中不负责我车上的货物损失我投保的货物保险能否理赔?

交通事故
2023-05-23 15:37: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会对车辆上的货物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的。车上货物责任险是指,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机动车上所载的货物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后,方可投保车上货物责任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保险公司是会对车辆上的货物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的。车上货物责任险是指,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机动车上所载的货物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后,方可投保车上货物责任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保险理赔一般会有以下程序: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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