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被打了,面部做的鉴定轻微伤,对方没达到我的赔偿要求,派出所对他进行拘留6天。让我签署其他部位不做鉴定的签字。签了字还能复议重新鉴定吗?或者是到法院起诉赔偿是要求重新做鉴定?谢谢

行政纠纷
2023-05-23 13:46: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 第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自己被打的经过,由公安机关对该起伤害事件进行调查;第二步,申请做伤情鉴定,派出所或法院均可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如果是私下协商赔偿的,需要双方对伤害事实、损伤程度、赔偿数额、赔偿标准等达成一致才能要到赔偿。无论是在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对于赔偿部分均可以调解、协商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