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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部分切除术中医生没有缝合好,导致漏料,嗯,有可能做第二次手术或肾切除,这种算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23-05-26 21:19:2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能与医生手术方案及手术操作不当有关,建议复印病历咨询专业律师分析研判后制定对策。
  • 肾部分切除术中医生没有缝合好,导致漏料,算医疗事故
  • 你好,是医生的直接原因导致二次手术的话算医疗事故
  • 是否算医疗事故需要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 你好,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意见后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只有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接受手术就意味着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出现二次计划外手术并不等同于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只有在医方存在手术方案不当,术中操作未尽到注意义务,术后处理不到位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责任,患者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加以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 算不算医疗事故不是随便个人说了定,按规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为医疗术事故,确定了责任比例,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2、鉴定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3、鉴定专家组成员没有依法回避或者收受一方当事人财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你好 医生在手术的过程中有过错吗
  • 你们和单位这边协调沟通过这个事情没有
  • 你好,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找专业的机构做鉴定。
  • 可以去做鉴定,具体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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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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