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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起诉离婚,可是我不愿意,

婚姻家庭
2023-05-24 18:15:4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直接联系本律师沟通
  • 你们关系还可以的是么,还是什么原因不想离婚呢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应诉,不一定判离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
  • 一方起诉离婚能立案。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要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你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话,可以再对方起诉你后,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自然不会支持对方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
    同时,建议和对方做好沟通工作,恢复夫妻之间的感情,这才是长久之计。
  • 可以委托律师与对方协商或者出庭应诉。
  • 你好,那你可以应诉证明感情还存在
  • 到哪个阶段了可以说一下吗
  • 具体情况可以讲一下帮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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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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