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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当时买的二手房,向担保公司交了5000押金,现在担保公司倒闭了,我的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23-05-23 08:18: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毫无疑问,押金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向员工收取押金、保证金等。
    但是你签了合同,也进行了培训,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提出辞职,也要向公司赔偿培训费用。
  • 法律分析:不能要回,担保公司有它的优势:贷款额度高——按照大多数银行规定,房屋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只有抵押房评估价值的70%,但是借款人若找担保公司进行操作的话,则很有可能实现满成贷款的满意结果。基于同样的道理,一些申请按揭房屋贷款的用户,甚至实现了零首付购房的心愿。申请门槛低——申请材料不齐全、抵押房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下,借款人难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结局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但是,若有担保公司出面为做担保,事情则有望得到转机。由此不难看出,担保公司的另一优势,则是服务于那些无法直接从银行拿到贷款的用户。缺点是贷款成本上升——贷款找担保公司有利也有弊,相对于直接去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多出了一项贷款担保服务费,因此,这也就相应增加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不过,如果借款人能够对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进行货比三家则也能让贷款成本得到一定的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押金不退,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签订合同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递交起诉状并准备证据,等待人民法院立案。
    定金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均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用来作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同时也规定了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 这需要看你跟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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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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