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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1984年10月在嘉峪关市新城乡从事乡经委工作(农工商联合公司,后于1986年7月,体制改为乡经济委员会,对新城乡乡镇企业进行管理、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会计、统计员工作,在此期间本人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于1987年6月招聘为乡干部,从事新城乡政府文书、农村经营管理员岗位的工作。请问1984年10月至1987年6月的工龄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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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15:33: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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