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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农民工,在工地上脚踝受伤住院,现在已经过去3个月,经历了一次手术,后续要做二次手术取出夹板,做工伤认定是应该现在做还是二次手术之后

劳动纠纷
2023-05-22 17:22: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需要受伤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现在还在住院还是已经出院了
  • 首先送往医院治疗。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接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最后协商赔偿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伤发生之后,进行第一次手术,康复得差不多的时候,医生诊断确认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需要向当地所在的社保中心申请二次住院备案,先填写住院申请备案表,再填写一份工伤待遇申请表,并且需要去要求的医院叫医生帮忙填写患者的病史以及诊疗过程,再由医生提出再次住院手术的意见并盖上医院的公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伤残鉴定是以人体功能丧失程度或以是否遗留有后遗症为主要依据的司法鉴定。该鉴定项目是交通事故、劳务受害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最为常见的司法鉴定项目,其是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同时恰当的鉴定时机对于鉴定的评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伤残鉴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终结治疗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一、以下损伤应当及时鉴定
    对内脏器官损伤,如脾脏、肾脏破裂摘除或者修补术后;
    肝、胰腺、肠等破裂修补、部分切除等;
    肢体、眼球、耳廓等损伤;
    肋骨骨折。
    二、至少在损伤3个月后进行鉴定
    对于四肢长骨骨折(至关节功能障碍);
    足附骨骨折至足弓变形;
    骨盆骨折后致畸形愈合;
    肋骨骨折后畸形愈合
    体表疤痕形成等情况。
    三、至少在损伤6个月后进行鉴定
    适用于周围神经损伤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的大小便功能障碍、听觉及神经功能障碍、性功能障碍等;
    脏器损伤后引起的功能障碍等。
    四、至少在损伤9个月后进行鉴定
    适用于中枢和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
    五、至少在损伤后12个月后进行鉴定
    对于肢体长骨骨折并发骨髓炎、骨不连;
    中枢神经系统重度损伤后,遗留的四肢瘫;
    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另外,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终结治疗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的规定,如果四肢损伤手术后关节部位有必须取出的内固定物未取出,不属于终结治疗,因此需要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后,再进行鉴定。
    综上可见,对于受害人、保险公司、侵权方来说,掌握事宜的鉴定时机对最终的伤残等级,赔偿数额的准确计算,有着重要意义。申请鉴定早了,鉴定机构不予受理,迟了可能构不成伤残等级或者级别较低。
  •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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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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