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有房应当退公租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
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退公共租赁住房。所以,结婚后有房就不符合公租房的使用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材料:
1、公租房的申请书;
2、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
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