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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有一个曾用名了,我现在也一个现名,但是不满意,可以再改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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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12:58: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更正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理由充分,不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可以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更正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理由充分,不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可以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已经改过一次名字了还可以改。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改名: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3、理由要充分;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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