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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交房后多久能拿房产证

房产纠纷
2023-05-22 11:01: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一般要5年才能拿到房产证,拆迁安置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法律分析: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根据各个城市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是需要在安置房交房之后5年才可以进行办理,不过也有少数安置房在交房后,就可以了进行办理。所以,只要是安置房的手续齐全,那么迟早可以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安置房房产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拿取,满5年后具有完全产权。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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