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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派遣工,用人单位要把我退回派遣公司,理由是: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方式转换、业务缩减。这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5-22 10:30: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退回派遣公司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要看看合同怎么签的
  •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员工退回。 其实派遣员工退回,派遣人员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说派遣公司才是派遣人员的责任人,用工企业无权行使解除或者终止权,但因为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所以由用工企业将被派遣劳动者返回给劳务派遣机构,由人才派遣公司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做法。 不过派遣人员也是说企业想退回就可以退回的,企业要想退回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属于违法退回。
    劳务派遣退回条件。 企业想要退回派遣工必须要符合条件,按本子办事,如果派遣人员在试用期不符合企业的用工条件,或者在工作中劳务人员严重违法企业的规定的企业都可以将其退回。 还有根据劳务派遣员工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被用人单位给退回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如果认为被派遣的员工根本就无法完成当前的工作,可以直接退回,甚至追究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而被派遣的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才是劳动关系,只有被劳务派遣单位非法辞退才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 劳务派遣单位 : (一)用工单位有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 )无法定条件,不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应 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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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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