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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内消防喷淋管冻裂导致跑水,淹没楼下,由谁负责

损害赔偿
2023-05-20 13:58: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消防设施漏水造成损失谁负责
    1、在建筑物交工后的两年内发生消防管道漏水问题时,应该有物业管理单位出头找安装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这段时间是在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间内的。建筑物使用超过两年的,应该有物业管理单位进行赔偿。因为,物业管理单位有责任经常的检查维修建筑物内的所有设施。没有检查维修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单位的不作为。所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屋顶漏水损失谁负责
    屋顶漏水损失谁负责情况如下: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2、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就是愿意付费,开发商也往往不会给与维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具体的维修劳务和费用可以跟破坏者商量决定,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
    3、如果是产权归单位的福利房和自建房,漏水了,就找单位的后勤部门或是负责房管福利的部门,申请维修;
    4、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
  • 法律分析:如果楼下漏水是由于楼上灭火导致的,属于紧急避险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需要结合具体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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