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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社保人员如何缴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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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17:39: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详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好的
  • 社保缴费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你应该去社保部门咨询一下自己的缴费基数为多少?是否跟你的实际情况一致?比如在上海,2013年4月~2014年3月,一般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2012年1月~12月的月平均收入(2013年新进人员则按首月的收入定),并且不能低于社保缴费下限2815元。缴费比例:个人11%(农村户籍的为10%)。如果算出来的个人缴费跟单位实际扣的钱不一样,你再去找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要带齐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社会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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