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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收养小孩必须要在小孩出生地办理吗

婚姻家庭
2023-05-17 09:59: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律师进行详细沟通!
  • 收养孩子需到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手续是:
    一、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审查。主要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收养目的进行审查;
    三、登记,发给《收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收养小孩的具体流程有:
    1、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收养孩子需到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手续是:一、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二、审查。主要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收养目的进行审查;三、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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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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