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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金额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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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23:12: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涉及财产的犯罪中,一般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的利益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可以构成刑事案件的。比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构成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至于具体金额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予以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但也有不计算数额的,比如抢劫罪是没有数额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根据其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依照量刑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方法进行量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2.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调节基准刑。(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于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这样定罪量刑的:
    1、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2、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等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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