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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违反法律无效的调解书是否能主动再审

刑事案件
2023-05-15 12:12: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有争议的,有证据证明调解书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 如果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的,则不能再起诉了,因为法院主持的调解在效力上相当于生效判决。除非有新的证据或理由,否则不会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条件如下: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2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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