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男方户口迁移起诉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其他
2023-05-14 13:14: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起诉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离婚在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
    2、另一方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 205
离婚案件管辖的几种特殊规定
诉讼离婚 4610
离婚案件管辖的几种特殊规定
各国关于离婚管辖权的规定
诉讼离婚 36897
各国关于离婚管辖权的规定
离婚管辖的确定
诉讼离婚 23520
离婚管辖的确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8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1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1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