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一、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缴纳鉴定费(250元)。
二、凭缴费单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填写《劳动能力鉴
定结论送达专用信封》。
三、伤残职工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四、鉴定专家根据查体情况、辅助检查结果、鉴定标准等做出鉴定等级意见。
五、 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做出鉴定结论。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送达。
六、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