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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可以将两个多月的孩子送养吗

婚姻家庭
2023-05-16 16:23: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生父母除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原则上不能以放弃抚养权为由,私自将孩子送养。但民法典也做了例外规定,即年满35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相关限制。举例来说,符合收养的其他条件时,父母可以将孩子,送养给孩子的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这属于亲属之间“过继型”送养。如有疑问,欢迎来电!
  • 你好,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沟通
  • 你好, 需要相关的送养手续,方可。
  • 你好!需要办理送样手续的
  • 你好你的问题稍后回复你
  • 未婚生子能否送人抚养需要依据其父母是否具有抚养能力而定,如果其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在经过孩子生父母双方同意时或者无法找到男方的,此时可以将孩子送人抚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未婚生育的小孩可以送人,但是要办理合法的送养、收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因自身经济能力导致生活困难不足以抚养孩子的,可以将孩子予以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与收养人一同到民政机关办理送养收养手续。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当事人未婚生子的可以送人抚养,具体需要依据其父母是否具有抚养能力而定,如果其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在经过孩子生父母双方同意时或者无法找到男方的,此时可以将孩子送人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具体什么情况,为什么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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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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