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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查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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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15:50: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查封。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查封只是保全的措施之一,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的措施,具体而言: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后,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财产的一种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张贴封条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查封。二、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的过程中,对财产进行清点后,为防止财产的损毁灭失将所需保全的财物转移到一定场所进行管理控制的一种保全措施。三、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程序出具保全裁定书,通知有关金融单位限制被申请人转移或提取其财产的一种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已经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动用,且其他司法机关对该财产不得重复冻结,只能轮候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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