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是:
一、向民政局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登记。民政局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债务、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待双方度过
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