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伤保险赔偿公司承担多少

劳动纠纷
2023-05-12 16:28: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公司要承担的费用如下:
    1、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提供;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时的伤残津贴。
    申请工伤护理费需要哪些资料
    1、职工身份证;
    2、《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护理费审批表》;
    3、《企业职工因工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5、涉及第三方的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钱款如下: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钱款如下: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社会工伤保险 19528
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18535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3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6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2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0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3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8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