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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哪个

医疗纠纷
2023-05-12 15:4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院投诉可以找的部门有:
    1、卫生主管部门,可负责处理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
    2、司法行政部门,可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中的人民调解工作;
    3、公安机关,可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的行为。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投诉部门和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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