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物业没有权出租。 人防车位就是具有防御性质的地下车位,使用权是给当地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一些建设单位使用。而在战争时期,人防车位由国家强制
征收使用。与普通车位相比较,会设置在不同的楼层,更多的会设置在普通车位下面的一个楼层,而且会用密闭的铁门作为标志,按照不同的区域来进行划分。物业没有权利出租,因为人防车位是归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所以与小区的其它车位是不一样。而且根据相关的规定,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够计入公共建筑面积当中,因此不属于开发商所有,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仅不可以购买产权,物业也没有权利对外进行出租。如果小区的物业私自对外出售人防车位,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是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第九条 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人防车位租赁权限
人防车位最长租赁年限是20年,超过20年如果还想要租赁,可以跟人防部门续租。人防车位是为了避难而准备,比如国家发生战争,或者有重大灾难的情况下,居民可以到人防车位避免。所以人防车位的墙壁比较厚,且出入口都会有厚重的铁门。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是不同,普通车位的使用时间是70年,跟房产年限是一样,而人防车位的使用时间只有20年。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赠送车位,需要先明确是人防车位还是普通的车位。人防车位会有明显的标识,且在普通车位的下一层,因为租赁的价格比较便宜,所以很多的开发商会将人防车位租借下来给业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