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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质保金可以退还吗?

建筑工程
2023-05-12 09:47: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保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至两年返还。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质保金的返还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 法律分析:质保金的返还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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