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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缓刑的时候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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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07:24: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缓刑的执行日期是根据执行通知书来确定的,刑事判决书上说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意思是,开庭宣判以后,即便当庭宣布不上诉,也有法定十天上诉期,也就是说,在不上诉的情况下,一般是开庭宣判的十天后开始计算执行日期,但具体还是以执行通知书为准。
    另外,如该案由上诉的情况(不论是本人还是同案犯上诉),一律要等中院或者更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以后,也就是通常说的二审等判决以后才开始计算缓刑执行时间。
    一言蔽之,缓刑执行时间的具体日期以法律依据:《执行通知书》为准!

  •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
    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据我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 缓刑执行不是从收到判决书算起,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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