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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刑事案件
2023-05-11 16:28: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自首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时间条件:必须在犯罪以后,尚未归案之前;主体:犯罪嫌疑人本人;投案的对象: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投案,主动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有关负责人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核心条件。3.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自首的成立条件有: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办案机关发觉,主动将自己置于办案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包括两项条件:1.自动投案:亲友规劝,陪同投案和仅仅因形迹可疑,稍加盘查,就如实交待的均属自动投案。若自动投案后逃跑的不认为是自首;逃跑后又跑回来的,视为自首。2.如实交待所犯罪行:只需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犯数罪的,对如实供述的认定为自首,对未如实供述的不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中,要求从犯供述其所知同案犯,主犯还应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交代后又翻供的不构成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交待的还可认定自首。辩护、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特别自首是指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其他罪行,具体而言是指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非同种罪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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