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申请解除
合同条件的,填写申请书,递交申请。(2)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3)通知对方当事人。(4)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行使解除权。(5)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终止。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