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同意离婚的,离婚手续办理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
2、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有哪些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
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7、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