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任方不需要进行赔偿。对于赔偿事宜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以申请交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