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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都是检察院公诉吗

刑事案件
2023-05-10 12:17: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案件到检察院的公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案件到检察院的公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对于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追责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予以追责的,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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