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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婚姻家庭
2023-05-10 10:5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应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在审查证件合格后,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颁发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办理的程序:
    第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第二,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第三,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 协议离婚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自愿离婚;
    2、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出具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3、经过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4、工作人员将其相关材料予以备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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