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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具体时间几号我记不得了,具体当事人是我的朋友(甲),甲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当时带班和另一班的小朋友一起玩拨河游戏,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小朋友不小心在拨的过程中摔倒,造成骨裂(之前任何老师都没有在推拉)。因此家长要求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家长照顾小孩子),营业费之类的费用。整个事件过程园长也在场。

经济相关
2006-02-23 10:25:5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比较巧合,我的朋友也是幼儿园老师,她的单位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子!
    这样的案子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一一答复您:

    一、在整个事件中,幼儿园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他必须对受伤幼儿的家长有个交代,家长提出的诸如医疗费、家长误工费之类的损失,如果能证明确实是因为幼儿受伤造成的,幼儿园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二、您的朋友甲,作为当班的老师带队进行游戏,本身在这一特定时期有特定的监护义务。所以,甲不需要承担损失,除非幼儿园有证据证明甲有重大的过失或故意。否则,该笔赔偿应由幼儿园承担。当然,幼儿园的制服我比较了解,因为客观上出现了安全事故,甲可能会因为幼儿园本身的规章制度而受到部分处罚,比如当月的安全奖金会被扣除等等。
    我的一个顾问单位就是幼儿园,类似的案子我接触处理过。如果您还有不放心的地方,可以打我电话联系,13073695960,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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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