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于彩礼的规定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