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宗地面积,是指批准的房屋用地面积,并不是指宅基地面积。土地面积一般亦可以称之为宗地面积,即一宗地权属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一旦确定了土地所有权的边界,也就确定了土地面积。如果一块土地原产地证书上边界与实际面积要一致,而且与面积不一致,则以边界为标准来修正土地面积数据。
宗地面积量算的原则是:图幅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按面积比例平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
总而言之,农村宅基地宗地面积,是指批准的房屋用地面积,一旦确定了土地所有权的边界,也就确定了土地面积即宗地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