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提交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员讲解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