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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有哪些

公司企业
2023-05-07 22:04: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五)股权转让协议;
    (六)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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