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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立案要本人去吗

刑事案件
2023-05-07 08:43: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起诉立案不一定要本人去,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立案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的,则应该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立案的,则还应该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是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则应该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法律分析】
    起诉立案不一定要本人去,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立案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的,则应该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立案的,则还应该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是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则应该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起诉立案不一定要本人去,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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