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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答辩书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
2023-05-05 09:29: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收到法院起诉书,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以书面形式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其次也要注意有无可提出管辖异议或反诉的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一)原告起诉;(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六)法庭辩论;(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八)判决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 法院15天的答辩期,是指被告在答辩期内可以进行答辩。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立案之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个就是人民法院15天的答辩期,在答辩期内,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被告要提出反诉的,也可以在答辩期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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