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应该补偿修路占用的土地

征地拆迁
2023-05-02 11:4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修路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修路占地补偿费用应当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修路占地补偿费用应当包括: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用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用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用标准根据需安置的总人口数计算。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用标准根据需安置的总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自行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自行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扩展资料
    补偿管理
    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补偿纠纷
    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 1、修路占用耕地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占地补偿有什么标准
16097
农村修路占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产纠纷 5340
国家占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355
国家占地补偿标准
土地占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19509
土地占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1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1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8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