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付了医疗费用,我被拘留了15天。对方要我赔偿精神损失费。我应该赔偿营养费吗?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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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拘留完后,还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拘留是刑事处罚,而人身损害的赔偿是民事赔偿,两者性质不同。如果对方不赔偿医药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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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赔,只不过你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对你的处罚就结束了,接下来的事就不是公安机关管了。如果被害人需要违
法人员赔偿医疗费,可以自己拿着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去法院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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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但是,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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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