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一般是需要退还所有的彩礼,但是女方有
证据证明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已经使用的部分可以不用归还。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结婚,没有达到目的女方就应该返还赠与的财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