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时,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是否采用书面或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合同条款是否具备最基本的当事人姓名、住所、履行期限、实施方式、
违约责任等内容;3、合同是否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订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