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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58岁退休了,但还在原单位工作。下班后被车撞是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04-30 10:08: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期间被车撞了算工伤。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是上下班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伤和交通事故不冲突。由于工伤案件处理周期较长,一般在处理完交通事故案件后可以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目前,除了医疗费及误工费不能双赔外,对于其他项目是可以同时要求赔偿的,二者并不冲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劳动法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二、你自己撞倒的,只能算意外,不符合工伤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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