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征地拆迁
2023-04-30 09:0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退林还耕新政策补贴是什么
    1、退林还耕新政策补贴如下:
    (1)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2)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
    (3)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4)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二、退林还耕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退林还耕应该遵循的原则如下: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 退林还耕新政策补贴如下:
    1、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2、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
    3、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4、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退林还耕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退林还耕应该遵循的原则如下: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退耕还林补贴标准如下:
    1、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2、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3、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4、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5、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