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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没有财产,但妻子名下有财产,可以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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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 10:32: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促使其尽快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的义务。
    2.例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 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方没有财产,如果被强制执行人有配偶的,那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执行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对被执行人有制约能力的债权人执行债权。或者执行申请人可以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信息。如果经查询被强制执行人都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一、强制执行会执行妻子名下财产吗
    1、强制执行不会执行妻子名下财产。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责任财产承担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其所有的房产、存款等可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偿还债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能直接处分案外人的财产。可以通过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代位析产诉讼来救济,先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保留另一方合法的份额后,对该财产进行执行。二是可以另案起诉确定被执行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再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强制执行时间具体情形有哪些
    1、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2、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3、法院强制执行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4、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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